20080813

做自己才自在

美,是各自表述的。

就像我覺得好看的東西通常都會擺到換季折扣才有人買,也很多人說我眼光怪,通常下一句會說:可是穿在你身上就很好看!扣掉對我說場面話的因素,八成的人都是這麼認為的,不過我也不在乎阿!套句連怪人尼扣都覺得怪的u先生之名言就是:東西是看人穿的!

所以不要再問跟你素昧平生的店員如我:穿(戴)這個好看嗎?自己覺得好看比較重要吧!你問一個以賣這個維生的人,他有可能跟你說不好看嗎?(除非他想推你買別的)為何要逼人家說謊呢?(所以我不想賣彩妝就因為這樣,因為我真的無法對一個豬鼻女說:你化這樣鼻子就不像豬了耶!)
還有一種千篇一律的回答就是:現在很流行XX阿!XXX都有買(用)耶!流行是甚麼?可以吃嗎?跟的上流行不是甚麼厲害的事,有錢有眼睛就可以很流行,也有些人不喜歡買所謂有流行性的東西,因為怕很快就退流行了!這是甚麼想法??如果自己很喜歡的話管他in還是out?(時下許多所謂時尚雜誌的愛用語,例如:激瘦煙管褲in!寬版喇叭褲out!之類等等,每次看了都讓我噗嗤的笑了,不知這個爛梗還可以用多久?)

自己喜歡最重要!穿在身上不會不舒服而且有自信就是好看阿!很多東西只要一流行起來,無論我再喜歡我也不會買,因為不喜歡跟別人一樣,穿的跟別人不一樣我就開心,開心隨之而來的就是自信,有自信的話就不會管別人怎麼看你!這樣真的很輕鬆內!
我自己覺得一個人身上不能超過三種顏色,黑白丹寧算一種,這是最保險的顏色搭配方法,但現在老了!臉皮厚不厚沒量過,現在最愛的一件衣服就是藍橘米白三色漸層手染的寬版上衣,有次還穿他然後拿黑黃白漸層的漆皮大包,就這麼出門去!不含褲與鞋就有六種顏色,但我還是穿的很開心阿!活了二十六年的體悟之一:在不傷害到他人的情況下,讓自己開心就對了!(所以我不穿迷你裙出門,一方面是不愛,另一方面也是保護大家的眼睛不被尼某的橘皮組織所侵犯!)

自己也是花了將近十年的時間摸索屬於個人的風格,就算穿娃娃裝與高跟鞋也不至於到難看的程度,但是個性男人婆如我就是不愛呀!我已經停止花這種冤枉錢了!不再因為衝動或打折甚至是店員的甜言蜜語而買一些不合自己個性的東西(所以為了尾牙買的那雙漆皮瑪莉珍鞋就真的只穿過那麼一次!)學習不要妥協也是很重要的!與其買十樣自己還算喜歡的東西,也比不上一樣自己真的非常喜愛的阿!真的!看看自己衣櫃有多少是當初覺得還好而買的,如果拿著一件半天都想不出該怎麼搭配的,就拿去舊衣回收吧!省了衣櫥空間又可做善事,何樂而不為哩?!

<尼扣虛弱的回馬槍>遲到一個月的經期終於到來!今個兒想發客人脾氣也沒有力了!只好擠出耐心聆聽客人關於搭配上的疑難雜症(聽到後來覺得自己其實是在診所上班吧?!那我可真的是蒙古大夫阿!因為整個是胡亂扯阿!)以後可以直接給他們這篇日記的連結嗎?哈哈!真的很多人問我一些有的沒有的耶!是怎樣?今天沒化妝看起來比較有親和力嘛?最後結帳業績還不錯哩!那我以後都不化妝了!省的麻煩哩!最後的最後,我深刻的體會我真的不適合需要面對人群的工作!真的!何時能離開這鬼地方阿阿阿阿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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